2025年9月29日,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,《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第一支公司的请示》(信泰冀发〔2025〕91号)收悉。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撤销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一支公司。
二、接此批复文件后,上述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,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,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。
2025年9月29日,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,《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第一支公司的请示》(信泰冀发〔2025〕91号)收悉。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撤销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一支公司。
二、接此批复文件后,上述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,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,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。